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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收费工作机构、职责
日期:2004-3-18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排污收费工作机构、职责

一、排污收费工作机构设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吴明辉、王华、吴兴成。

二、排污收费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2、负责提出排污费收费污染源监测计划,建立排污收费监察档案。

3、负责征收废水、废气、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征收废水、废气、废渣排污费,并及时把征收的排污费解缴国库。

4、负责全市及市本级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建立排污收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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