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结构、主要工作职责 腾冲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9年10月,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一级机构,下设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股、环境监察股、环境监测站、北海湿地保护区管理所,共有干部职工 21人。其主要工作职责为:l、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方针政策和标准。2、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3、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我县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审查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4、管理和监督全县水体、大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及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城镇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审批规定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理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事故和纠纷,协调解决跨乡(镇)的污染纠纷;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7、进行环境监测、环境科研和环境统计工作;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告。定期公布城市和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状况.8、对全县自然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规划;负责新建自然保护区的评估、审查、列级、申报;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工作。9、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团体和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组织辖区内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与信息交流。10、组织实施排污收费及排污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五”以来的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l、认真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自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排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县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工业污染大幅度减轻,2003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65吨,烟尘排放量控制在225吨,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97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07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l万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都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计划指标限值内。2、切实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管理,认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商、计委、建设、林业、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排污申报登记注册制度,认真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加强了对新建项目的审查力度。“环评”执行率从1998年的80%上升到90%,“三同时”执行率也逐年上升。3、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十五”以来,先后投资10个亿进行城市建设和改造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6%,绿地率30.2%,人均占有公共绿化面积达28平方米,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率和存贮率明显提高,县城日处理垃圾160吨,粪便40吨,城市交通明显改善,环境效益明显。2000年我县省级个私经济园区的建成,城市工业污染进一步得到解决。目前,城市生活用水达一级标准,城区大气质量稳定在一级之间。4、推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工作。2003年,我县政府加大矿山整治力度,组成由公安、法院、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对我县小龙河矿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清理了六家规模小、工艺落后的小选矿厂,取缔数家土法上马的小选矿厂。同时引进了一家资金雄厚,生产工艺先进的企业,兼并了我县国营选矿企业。我县的矿山企业正在逐渐向集约化方向迈进。
三、“十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十五”以来,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逐年加强,生态建设广泛开展。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积极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绿化造林等手段,全面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和新世纪绿色工程。形成了全社会一起抓、发展与巩固一起抓、生态环境与精神文明一起抓的良好局面。从 1998年至 2002年,全县共完成封山育林30万亩,飞播造林5.3万亩,义务植树940万株。5年中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9.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9.52%。从1996年到 2002年全县共退耕还林 18.5万亩。在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全县各乡、镇把生态农业作为农业生产工作重点,建成了万亩生态茶园、万亩梅园、万亩银杏基地等,农民一改过去“要我种树”到“我要种树”,纷纷把荒山耕地和荒地退出,种了上茶、梅、桔、板栗、银杏、杉木等经济林木。全县生态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