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 务 公 开 制 度
我局根据市纪委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全局的党务工作,特制本党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对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公开。
1、党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执行不准参加赌博规定的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党代表的推荐产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党务工作考核和受表彰情况。
7、对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四、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公开的形式:以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职工大会、文件、谈话活动、保山环保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并聘请民主党派、职工为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