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促进保山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市环保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保山市环保局长 刘学严
(2007年2月28日 )
同志们:
新春伊始,市环保局就决定召开全市环保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环保大会精神,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围绕全面完成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总结2006年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07年环境保护工作。下面我就认真贯彻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完成好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讲三点意见。
一、抓住机遇,措施落实,2006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6年,是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关心环保工作的一年,市委书记熊清华亲临市监测站视察,市政府段跃庆市长、张建明副市长几次专门听取了我市环保工作汇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专门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市环保大会的决定。2007年1月9日市政府召开了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环保大会,在会上段跃庆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与五县区政府签订了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考核责任书,会议客观总结了“十五”环保工作、确定了“十一五”奋斗目标,明确了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加大对环保工作投入力度、加强人员机构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严格污染防治,重视农村环保工作。即将出台的《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定通过,近期内将下发。《实施意见》是新时期指导保山环保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市环保事业进入了一个加快发展的新阶段。1月19日两会期间市委、市政府又召开了由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在会上市委书记熊清华、市长段跃庆作了重要讲话,熊书记指出: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加强领导、改进作风、完善保障、加大执法、坚持综合治理等举措,推进新时期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发展。段跃庆市长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2006年,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喜事多、大事多和好事多的一年,是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国家第六次、省第八次环保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市环保局党组、班子的带领下,团结一致、努力拼搏,开创了环保工作新局面,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 贯彻落实环保大会精神和《决定》,促进工作发展
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环保大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定》,兴起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新高潮。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从网络、电视、信息、广播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学习。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振奋了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进一步落实了科学发展观,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做好环保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牢固树立环境之事无小事和做好环保工作为人民的信念,努力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环境执法水平,认真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大家发扬不畏艰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的光荣传统,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开创了我市环保工作新局面,有效推进了2006年环保各项工作。
(二)加强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
以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加强城市和农村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和水源地径流区生态环境的保护。科学划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制定污染防治规划,2006年重点完成了北庙水库水源保护区综合防治规划,配合市政府出台了《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促成了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严格的保护。按照环保部门职责,加强水源地的监管和保护,治理水源地的污染源,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综合防治畜禽污染;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各类污染项目建设,保证饮用水安全;禁止一切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的活动,保证水源涵养能力;禁止向水源、水体或水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确保水源水质达到功能要求。以改善流域水质为目标,加大对三大水系的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强化监管,确保出境水质的安全。同时,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未完成重点企业延期达标排放任务正在进行停产治理的7家企业的环境监管,对40余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完成了4家污染严重工业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费征收制度。全市工业废水、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分别达76.60%、56.89%、56.53%、42.9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2.18%,各项指标与去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抓住重点力求突破,努力提升城市环境监管水平,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及考核成绩。组织完成全市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工作,编制完成中心城市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启动中心城市烟控区和噪达区建设。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一区、四县县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要充分发挥监察、监测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定期监测制度,促进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和餐饮业污染,切实解决噪声和油烟扰民问题,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由我局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保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已开工建设。初步建立我市危险废物数据档案库和放射源动态管理体系。
——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障群众健康。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今年我市重点清理和整治了影响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企业;重点检查钢铁、石化、铜冶炼、铁合金、小水电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已建、在建、拟建的化工、石化类及其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开展以化工、矿冶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清理整顿擅自停运治污设施企业,重点整治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监察,进一步严格环保执法。依法强化排污费征收及其使用管理工作,超额完成了省局确定的征收任务,实现了平稳增长;进一步加大对老污染源现场监察力度,严格在建项目“三同时”环境监察,对审批的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15个建设项目,依法作出了罚款、限期整改、补办手续等处罚措施。通过现场监察和监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保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工程施工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对由省以上批准的建设项目,加强与省级协调,积极介入,主动搞好服务,配合做好施工期现场监察与监测工作,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调查处理工作,妥善处理群众的环境投诉。2006年全市共收到环境污染投诉313件次(来信53件、来访42次,来电218个),已办理结案295件,正在办理6件,转办12件。
——积极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组织完成了《保山市制糖业发展循环经济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增强市清洁生产中心技术支撑能力,做好省环保局第一、二批公布的9家污染严重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了对4家企业审核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做好了我市在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辐射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办证换证工作。初步完成腾冲“381”矿现状调查工作。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促进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支柱产业发展,积极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落实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为契机,以创建循环经济增长模式和和谐社会为重点,不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组织好“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展环保政务公开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06年共编辑环保信息75期,《保山环境》刊物两期,共刊登文章34篇,全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共上报各类环保信息144条,省环境保护局网站共采用87条,国家环保总局网站采用39条。健全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促进环境决策民主化,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环保政策、规划制定和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强化公众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事业的良好氛围。加大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力度,让创建工作深入到全市各个角落,2006年全市共建设省级绿色学校5所,市级8所,累计创建各级绿色学校42所,创建绿色社区3个。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成了中心城市大气质量监测制度;认真执行“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改善统计手段,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做好全市各类环境统计工作。
——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加强对外环境交流与合作。重视做好国家和省级支持的各类项目的申报和储备,积极争取,调整充实市、县(区)两级项目库。加强部门预算工作,依法管好、用好环保专项资金。积极开展中外环境保护合作,中荷合作高黎贡山FCCD、中英合作环境与扶贫YEDP、中日合作清洁发展机制CDM等项目实施和进展顺利。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服务,提高环境执法和监管效能
2006年全市按照国务院《决定》精神,以环评、总量控制、目标考核三项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监管,保证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监管。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项目环评、“三同时”验收行政许可工作与投资管理工作相互衔接的新机制,扭转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低水平徘徊的局面。在2005年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清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限期补办环评报批手续;对配套的环保设施没有同时建成或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并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以及未按规定申报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应依法严肃查处。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后期管理,进一步把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关。继续做好苏帕河、槟榔江、龙江流域水电开发,保龙公路、腾冲机场、大瑞铁路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服务和监管工作。2006年共审批环评项目658个,评环执行率98.4%,比2005年提高38.4%。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正在进行停产治理的7家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化现场执法监督检查,促使企业加快治理步伐,实现达标排放。深入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持证单位的日常监管,强化年审、现场监理、监测三项制度,逐步过度到禁止无证排污、超量排污;规范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完善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工作,按照省环保局的要求,完成7家省级发证企业和市级发证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
——完成好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实施管理的各项任务,配合市政府组织完成好责任书终期考核工作。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配合市政府,与市监察局组织了对五县(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届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评,并对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年度计划和届满终期任务完成,进行了自评自查,检查结果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
——建立环保系统工作责任制。按照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的要求,着力创新环保系统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各级环保部门监管能力,市局从2006年起,在环保系统内部建立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由市局对县(区)环保主管机构及监察支队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主要从环境安全、环境执法、排污费征收、能力建设、重点基础工作等方面考核和激励环保部门切实履行环境行政管理职能,全面提高环保系统监管水平,并分解下达省环保局对市局的年度工作指标任务。在省里组织的2006年度环保局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我市获得了全省二等奖的好成绩。
——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由保山市环保局负责起草的《保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由市政府发布实施。各县(区)环保局也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响应制度,认真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也将出台。
2006年,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水环境污染突出,局部地区饮用水安全的问题日益显现;二是执法力量薄弱,对建设项目管理难以做到全面、到位,环境保护人员的自身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企业擅自停止运行环保设施,偷排污染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亟代提高,个别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需要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制约着我市环保事业的发展,但我们坚信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帮助、指导下,在环保局党组、班子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这些困难将逐步得到解决。
二、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圆满完成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促进环保工作的又快又好发展
2007年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建设文明保山、开放保山、和谐保山的重要一年,是实施“七彩云南,我的家园,用心呵护我们美丽的保山”的第一年。2007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保山市人大二届二次、政协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环保大会精神,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载体,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市,坚持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坚持运用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坚持把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要抓住机遇,加强创新,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掀起学习全市环保大会的新高潮,要把落实段跃庆市长重要讲话作为全年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始终坚持把会议精神和讲话精神贯穿到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中,要按照这次大会的安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决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抓住机遇,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环保工作向“并重、同步、综合”三个方面的历史性转变,努力开创我市2007年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保山行动是保山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政府“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的重大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紧紧围绕我市行动方案,认真开展“七个行动”,即:环境法治行动、环境治理行动、环境阳光行动、生态保护行动、绿色创建行动、绿色传播行动、节能降耗行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做“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传播者、实践者、促进者。
——以饮用水保护为重点,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十一五”期间省政府下达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削减15.5%、二氧化硫削减4.4%。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大水系干流、支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断面大于70%,保山中心城市和各县城城市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的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于60%。保山中心城市和各县城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部分区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各县区环保部门要以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为重要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以饮用水保护为重点,科学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隆阳区要积极推进北庙水库周围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城区饮用水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同时科学制定小海坝备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各县要以为人民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饮用水为目标,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制定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坚决关闭所有设立在饮用水源区的直接排污口,关、停、改造一批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企业,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加快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规划工作,保护规划要超前,要科学合理、要以人民的身体健康为根本,坚决禁止在饮用水源地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不断提高农村乡镇群众饮用水质量。
——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强环境监管,探索环境违法案例披露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全市环保系统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建立环境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与经常性的环境执法监管结合起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落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要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把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作为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十不准”和“四个一律不批”的要求,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遏制新增污染源,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要按照国家环保局分级审批目录,进一步规范县级审批行为,提高审批及技术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监管,省级审批建设项目要积极做好配合。要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征收率,努力在2007年完成520万元排污费征收任务。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收费改革,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环境综合整治要取得实效,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执法检查,促进环保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积极探索建立我市环境违法案例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业主环保诚信档案,披露环境违法行为和个人,深入开展《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宣传教育,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扩大群众的环境质量知情权,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2007年底各县区要建设完成“12369”环境投诉电话,保证电话畅通、投诉高效、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和保障有力,为群众打造健康环境、和谐环境而努力。积极配合省环保局编制云南环保信息公开指南,加快市级和县区信息中心建设,出台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建设项目和政府规划的环境影响信息,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机制。
——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按照《云南省“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隆阳区要切实加快噪声达标区建设步伐,确保中心城区在2007年底前噪达区面积达到50%的目标。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加快环保机构建设,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城考”工作的领导,重视支持“城考”工作,要把推进“城考”工作作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环境品位的重要措施,要把“城考”工作与推进环保事业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城考”,发展环保。
——加强农村环境管理,努力遏制农村面源污染。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实施“农村小康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着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要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区、生态乡镇、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生态观光旅游农业,建立和完善农药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和农药残留检测体系。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和环保生产新技术,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品种农药,禁止使用有机磷农药,切实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要继续制定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性目录,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帮助农民搞好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要加快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实施“四改”(改池管好垃圾、改厕管好粪便、改养解决畜粪、改种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农村居民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积极探索建立乡镇环保机构,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协调和监督,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生态保护,打造绿色保山。各县区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七彩云南,我的家园,用心呵护我们美丽的保山”为主题,打造生态保山和谐美好的形象。按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市、县环保部门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环保宣教工作,要加大《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强化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户外公益广告等宣传媒介,“唱响一首歌,叫响一句口号,树起一面旗帜”,结合“环境日”、“水日”、“地球日”等重要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具有地域特色和创新理念的环境宣传活动,组织记者、艺术家“走进七彩云南”系列活动,向全省、全国展示保山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成效。要把环保知识和实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大、中、小学校教育,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绿色环保体验活动,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厂矿企业、大中学校、党政机关和农村,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逐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环保教育体系。
要大力推进生态建设,保护我们的清山秀水,建设绿色家园,培育绿色文明,发展绿色经济。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自然生态现状调查,编制地方生态功能区划,确定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主导生态功能,并作为科学划分四类主体区的重要依据,指导生态工作分区、分级、分类有序的开展,推动资源科学利用和产业合理布局,促进我市自然保护区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各县区要认真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绿色农村等多形式的创绿活动,启动绿色细胞工程,启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开展“五个一”活动(引导绿色创建单位办一件有利于保护环境的实事、解决一个影响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建立一个义务环境监督站、招募一批义务环保监督员、每季度组织一次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启动“七个一”建设(一个环境友好教育基地、一所环境友好示范学校、一所环境友好示范幼儿园、一个环境友好社区、一个环境友好企业、一个环境友好示范机关、一个环境友好示范乡镇),倡导节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引入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
——优化经济增长方式,实施节能降耗。各县区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要认真落实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责任制,着力抓好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建材六大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启动“五个一批”示范工程建设,即:抓好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促进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节约原料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抓好一批生态工业园区,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抓好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示范工程,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抓好一批高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项目,增强节约资源和利用、处理、回收的科技支撑;抓好一批废弃物处置和回收利用示范点建设,提高工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集中处置能力。要加强对循环经济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以及重大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要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整合优势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聚集。加快研究和推行激励企业转入清洁生产的经济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工作建设。
各级县区环保部门要从松花江事件中吸取教训,要结合辖区内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着手,建立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环保系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保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发。各县(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测站、监察支队要尽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子预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指挥系统,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积极为政府制定应急对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各县区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环境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行为,防范环境风险,控制环境污染,维护环境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储备工作。
各县区环保局要抓住国家、省和西部大开发支持的政策倾斜机遇,加强对辖区内影响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项目的摸底调查,要摸清底子,实事求是的向市、省和国家环保部门申报。要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反应强烈的重特大典型示范环保项目,积极争取省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的资金扶持,建设一批质量过硬、科技含量高、运行效率好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兴起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新高潮,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同时,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储备项目的规划、统计工作,要建立完备的项目储备库,确保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连续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各县区环保局要不断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工作能力、办公条件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省环保局、国家环保局的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2007年要抓好腾冲县、昌宁县和隆阳区环保办公楼建设项目的扫尾和保山市环保综合办公楼建设工作。各县区要在市局的带领下,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支持,形成资金合力,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多元化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既要勤俭节约,又要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既要按时完成,又要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施甸县、龙陵县要有步骤、有计划、有安排的推动辖区内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建立健全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而努力。
——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保山市县(区)环境保护局长工作责任年度考核责任制度。2007年2月,全省环保局长会议在昆明召开,省环保局与各州市签订了“云南省州(市)环保局长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责任书”。为确保我市责任书各项指标按期完成,2007年的“保山市县(区)环境保护局长工作年度考核责任书”结合省里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在2006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层层分解到县(区),各县区要加强对“年度考核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在能力建设不断突破,在排污费征收上不断创新,在环境执法监督方不断规范,圆满完成省里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三、加强学习,创新机制,努力开创我市环保工作的新局面
1、加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马克思曾说过:人在社会中是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政治制度一旦确立后,工作的好坏、事业的发展成败、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都由人的因素决定;人的素质越高、服务的质量越好,事业的发展就越快,得到的支持和信任就越多,事业发展就越快。环保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是关乎社会可持续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光荣工作,做好环保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重要体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践。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学习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营造优美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为人民身体健康、精神愉悦做出积极贡献。环保工作肩负着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如果环保队伍思想不过硬、作风不踏实、业务不精通,工作就会浮在面上,任务就落实不了。所以要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提高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专业水准。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从2007年起,新任职的县区环保局长、监察支队长(大队长)和环保业务科(室)长都要接受岗位培训和资格考试,其他同志每年要参加1至2项专门培训。
2、加强机构、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各县区环保部门要深入贯彻第一次环保大会精神,特别是段跃庆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施甸县、昌宁县、龙陵县要在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上下工夫,2007年内独立设置一级环保局,要按照工作需要、岗位设置的要求严把进人关,要加强对新进人员的法律法规、岗位、规范执法、环境管理和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程序的培训;要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监管惠民的思想,融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市局机关要带头克服官僚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基层,打基础,实实在在地为基层办事,为基层服务。今年,全省要有3个监测二级站达到国家局验收标准,10个监测三级站在实验室分析能力上达到国家局验收标准,36个县区环境监察大队要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去年没有配备环境执法车辆的县局,今年要全部配齐。各县区和市监测站要抓住省局加大县区工作能力建设扶持的机遇,积极争取,提高自身能力建设和监测能力建设。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育,加强队伍建设,要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作为环保工作者的光荣使命,牢固树立做好环保工作为人民的信念,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为保山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背向,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各县区环保局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努力在干部和广大职工中树立务实、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一是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会议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二是执行好《党章》,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中央“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个不许”等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生活上,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反腐败斗争工作、环保行风建设,保密、档案管理和党支部目标管理等工作,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三是明确责任。积极按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它成员实行对口负责,相关职能科室各负其责;同时,将其纳入到目标管理之中,努力形成了班子齐抓共管、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章建制。要积极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促事业。五是率先垂范。领导班子实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凡遇干部使用调整、重点工作、财务重大开支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都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为同志们作表率。
同志们,2007年是我市环保工作新的开始,我们将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环保局党组、班子的带领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坚定不移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团结一致,开拓创新,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努力开创我市环保事业的新局面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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