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 努力开创全省环保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云南省环保局长 王建华 (2007年2月1日)
同志们: 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的要求,围绕全面完成省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和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总结2006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的任务。刚才,国家环保总局李干杰副局长带着总局领导对我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亲临会议,看望大家,并作了重要指示;李新华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希望与会的各位特别是环保部门的同志对两位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务必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努力完成2007年我省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创我省环保工作的新局面,讲三点意见。
一、2006年我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06年,我省的环保工作和全国一样,“好事多,喜事多,大事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的六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更加重视发展质量,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提出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全国环保大会以后,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省环保工作的汇报,召开了全省第八次环保大会,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白恩培书记在省第八次党代会上指出,要牢固树立生态立省意识,加快建设生态省,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由省环保局负责拟制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送审稿),元旦前夕,省政府在省环保局召开第26次省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了关于《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的汇报,并原则同意在全省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今天,省“两会”刚刚闭幕,就举行了隆重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启动仪式。综上所述,充分表明了环境保护在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战略位置。同时,作为环保工作者,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既为之欣喜、自豪,也为责任重大而感到压力倍增,更为能在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大有可为而充满信心。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环保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明显。 (一)认真学习贯彻环保大会精神和《决定》,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2006年,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环保大会精神和《决定》,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环保部门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持续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认真扎实地学习教育,认清形势,振奋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进一步深化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增强了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三个转变”,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的责任心、使命感,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初步形成了全省环保工作不畏艰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的新局面。到目前为止,全省有七个州市召开了环保大会或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有的州市还给环保部门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得到落实的诸如环保专项资金、机构人员编制、办公业务用房和执法环境、执法手段等一系列问题,支持环保部门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查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为环保部门参与政府重大问题决策创造良好的条件,极大地鼓舞了环保系统的干部职工。 (二)把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层层分解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十一五”期间,国家确定我省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削减4%,化学需氧量削减4.9%。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省局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制定了我省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和总量减排指标分配方案。受省政府的委托,省局与16个州市政府和21户重点企业签订了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小龙潭发电厂4号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烟气脱硫治理项目已于2006年下半年建成并通过验收,削减二氧化硫分别达6200吨和2700吨,目前,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约束性导向作用已经初步显现,各州市政府和其它重点企业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的意识和节能降耗、防治污染、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 ——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省环保局启动了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及安宁、个旧、瑞丽等地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情况调查,(从267个水源地的调查情况看,水质达标的223个,占83.5%;已经设立水源地保护区的有105个,仅占39.3%;有84个排污口,分布在曲靖、昭通等7个州市的19个饮用水源地区域内)基本摸清了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状况,为下一步实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管奠定了基础。 ——贯彻落实省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稳步推进。省政府与九湖所在的五个州市政府和省九湖领导小组13个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以大幅度削减入湖污染物总量为重点,整治主要入湖河道,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建设湖滨生态示范带,控制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强九湖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新建项目和生态保护情况的现场监察。在九湖地区全面推广洱海层层落实湖泊监管目标责任制和抚仙湖严厉整治湖泊周边环境的经验。分别编制上报了“十一五”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06年完成治理工程项目22项,在建38项,开展前期工作25项。目前,在九湖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九湖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继续恶化的趋势得到了遏制。 ——高度重视我省出境河流水环境安全问题。组织完成了全省主要出境河流的基本情况和各流域主要工业污染源的情况调查。在妥善处理了澜沧铅锌矿“8.17”严重水污染事件的基础上,召开边境8州市保障出境河流水环境安全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了防范出境河流水环境污染事件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共排查1251户企业,其中,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201户。省州市政府和部分重点企业制定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局成功组织了我省首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 ——继续开展全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4000多人次,检查各类企业8274户,立案查处337户,已结案226户;6个省级挂牌督办的问题,大部分完成了整治任务。全年实施环境处罚案件2277起,处罚金额815.38万元,未发生环境行政赔偿和环境刑事案件。在全国率先将建设项目“三同时”全过程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加大依法征收排污费的力度,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云南省排污费征收奖励暂行办法》,收到良好效果,全年征收排污费2.6亿元。 (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环境管理水平明显增强。 ——环境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组织完成了我省化工石化等行业123个新建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排查出重大危险源23个。把好环境准入关,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新污染源的增加。2006年全省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共4921项,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1113项。其中,省级审批建设项目139项,暂缓审批8项,不予许可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1项;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18项;对2000年至2005年国家总局审批的79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执行情况核查,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办试生产手续6项,补办环保验收手续2项;严肃查处了勐腊县新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钢冶炼厂等一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澜沧江中下游梯级电站建设环境影响研究和评价》规划环评试点,积极协调和争取国家总局对省重点建设项目环评的支持(如:成昆线昆明至广通段扩能改造项目,大理至瑞丽铁路和昆明新机场项目等),为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开展了对全省自然保护区现状调查,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和《实施方案》,举办了2006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论坛。2006年全省有60个乡镇获云南省生态乡镇称号。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昆明市城市空气污染指数良好,去年只有一天出现轻度污染状况。景洪、楚雄、大理、玉溪城市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大部分达到国家指标要求。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2006年直接用于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经费达4600万元,其中,投入2040万元,为102个县级环保部门各配备了一台环境执法车辆。 ——环保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效果良好。开展了沿昆明、玉溪、红河、文山一线的第二届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首次在澄江抚仙湖与州市政府共同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型宣传活动。大力推进绿色创建活动,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了绿色学校6所,优秀教师6名,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各3名,评选出了40个省级绿色社区。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云南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永同志和云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参加“第四届中华环境奖”的评选。创新宣传方式,配合省内主流媒体,加大环境保护宣传的频次与力度,收到明显的效果。 ——环境科技和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973项目《湖泊富营养化过程与蓝藻水华形成机理研究》通过国家中期检查考核评估。全面启动国家863项目《滇池入湖河流水环境治理技术与工程示范》中的三个子项目的实施。省环科院与中科院水生物研究所、云南大学合作建院的工作进展顺利。环境信息化力度加强,完成了省州市两级环境信息广域网建设,实现了两级网络连接;目前,全省已有67户重点污染源、102个监测点实施了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省环保局联网,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数据收集、传输、接收和发布。建立了9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的空气质量日报制度。 ——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英国政府援助的《云南环境发展项目》通过验收;西班牙、瑞典政府援助的环保能力建设项目和全球环境基金、亚行援助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开始启动;世界银行云南城市环境建设项目(总投资27.4亿元人民币,其中申请利用贷款1.5亿美元)的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鉴别立项,转入项目准备阶段。成功地举办了泛珠三角区域“9+2”环保工作联席会议。 在回顾和总结去年工作的时候,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2006年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指标没有完成;部分区域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的状况仍然存在;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生态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环境污染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环保部门不敢于执法,不善于执法,极少数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级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和全社会的环保意识都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总之,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差距很大。我们唯有扎扎实实,勤奋工作,才能不辱使命。
二、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努力完成2007年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
2007年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重要之年,也是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第一年。2007年全省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环保大会精神,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载体,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省,坚持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坚持运用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坚持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抓住机遇,加强创新,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以“七彩云南,我的家园”为主题,以生态省建设为目标。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有利于树立“云南生态环境状况最好,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最好,云南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处理得最好”的崭新形象。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将极大地促进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发展空间。全省环保系统一定要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在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中的重要作用,做“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传播者、实践者、促进者。 (一)实施环境法治行动,依法加强环境监管 要加快推进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修订一批地方性政策、法规,建立环境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与经常性的执法监管结合起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要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作为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十不批”和“四个一律不批”的要求,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管住新增污染源,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规范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及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及技术评估的质量和效益。制定省、州市分级审批目录,加强省局对全省环评审批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加强环评单位资质、能力的管理,缩短环评周期,提高环评质量,对环评质量差、超期环评和严重违反环评法规的要给予严肃处理。要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率,确保完成2007年全省征收排污费2.2亿元。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收费改革,限期开征污水和垃圾处理费;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要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真正实现政府履职、主官尽责,聚集各方面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力。省局继续与各州市局签订年度工作责任书,以确保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二)实施环境治理行动,完成污染总量削减任务 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大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以水质“稳中有升、逐步改善”为目标,以大幅度削减入湖主要污染物总量为重之重,进一步修改完善各个湖泊的保护条例,依法建立有利于湖泊保护的水位调度运行机制,严禁建设影响湖泊生态环境的开发项目,坚决拆除一切污染湖泊水环境、破坏生态的违规建筑设施;抓紧做好九湖“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建成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加快洱海弥苴河综合治理工程、抚仙湖北岸径流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和滇池北岸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治理大清河、盘龙江、船房河、乌龙河、海河等入湖河流;加大实施“三退三还”的力度,恢复一批天然湿地,建设一批湖滨生态带和入湖河口人工湿地。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制定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坚决关闭所有设立在饮用水源区的直接排污口,关、停、改造一批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企业,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加强对主要出境河流的监控,完善出境河流水质监测断面布置,建立主要污染源档案。加强对江河沿岸化工和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各类污染源和位于居民集中区、主要河流沿岸、饮用水源地上游的污染企业,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要加快实施三峡库区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建设项目,加强流域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六大江河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目标,加强工业污染防治。2007年,要确保完成二氧化硫(SO2)削减2%、化学需氧量(COD)增排不超过1.9%的年度控制任务,总量控制和削减指标要层层落实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依法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者超证排污,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证排污的单位实行限产、限排和限期治理,逾期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坚决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严禁在城市附近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新建冶金、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燃煤电厂新建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现役机组达不到总量控制指标的,要限期安装脱硫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对已建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进行验收,搞好已建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管理,年内新安装30户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各地要加大“十一五”全省环保规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尽快启动一批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以支撑“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近期目标和污染防控目标的实现。 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要完成昆明、大理、保山、德宏、文山、思茅等地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力争开工建设临沧、昭通、丽江、楚雄、西双版纳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要建立健全全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动态管理系统,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常规监测,强化对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管,完成省放射性废物库改扩建工程。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抓紧做好世行贷款云南城市环保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西班牙、瑞典政府援助的环保能力建设项目。要持续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抓好噪声功能区划和重点城市“酸控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切实解决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环境问题;加大烟尘、粉尘的治理力度,加强建筑施工管理,控制渣土堆放,强制实行清洁运输,防治扬尘污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行在用机动车排放定期检测制度,在昆明市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试点。要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和治理保证金制度等办法,继续实施高硫煤控制工程、重点企业脱硫工程,积极开展化工、冶金、有色和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强化工业废气治理。继续实施“城考”,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重点,搞好市容市貌整治和绿化美化建设,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企业等创建活动;按照环境生态学的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推进绿色城市建设。今年,要建成文山、思茅、德宏、临沧、怒江、迪庆6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城市全部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要以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编制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继续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容村貌整治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地处理和治理分散的生产生活污染源,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力度。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和环保农业生产新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切实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实施 “四改”(改池管好垃圾、改厕管好粪便、改养解决畜粪、改种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农村居民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习俗,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启动土壤污染调查,完成土壤采样、制样和分析测试工作,全面掌握全省土壤环境污染现状。 (三)实施环境阳光行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维护环境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推进政府加强监管,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和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建立全省环境状况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在媒体和网络发布全省年度环境状况。公开重要水体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信息。建立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形象。今年上半年,要公开曝光一批严重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实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继续办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在政府网站设立环保建议邮箱。深化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制度,编制云南环保信息公开指南,出台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建设项目和政府规划的环境影响信息,完善建设项目环保阳光审批机制。加大全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云南环保网站建设,开设“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专题网站,建立与各主流网站的合作关系,完成省州市两级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开展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审批试点。成立云南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增强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公民代表参与环境执法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 (四)实施生态保护行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青山秀水,建设绿色家园,培育绿色文明,发展绿色经济。要在全省开展自然生态现状调查,编制地方生态功能区划,确定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主导生态功能,并作为科学划分四类主体区的重要依据,指导生态保护工作分区、分级、分类有序地开展,推动资源科学利用和产业合理布局。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调查,对已建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界限和功能分区进行全面核查和确认,编制和完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促进我省自然保护区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管,严肃查处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物种及遗传资源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构建保护与持续利用的信息共享平台;启动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并纳入日常监管,强化区域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制定专项保护规划,保护对生物多样性有重要意义的野生动植物种,建立完善全省范围内的生态信息和监测保护系统。积极推进公路主干道、铁路沿线、江河两岸和湖泊水库面山的绿化美化。 (五)实施绿色创建行动,推进环境友好建设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一是在全省启动包括绿色酒店、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环境友好企业、环境友好工程在内的1000个绿色细胞工程,充分发挥绿色细胞的带动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二是启动包括20个生态县(市)、30个生态示范区、50个生态乡镇在内的100个绿色城镇创建工作,昆明、景洪、玉溪等地要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上有新突破。三是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整合生态公益林、清洁河道、绿色通道、千万农民饮用水、生态家园等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引导绿色创建单位办一件有利保护环境的实事、解决一个影响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建立一个义务环境监督站、招募一批义务环保监督员、每季度组织一次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今年,各州市要启动“七个一”建设(一个环境友好教育基地、一所环境友好示范学校、一所环境友好示范幼儿园、一个环境友好示范社区、一个环境友好示范企业,一个环境友好示范机关、一个环境友好示范乡镇),倡导节约、健康、文明的生活工作方式,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引入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 (六)实施绿色传播行动,打造良好环境形象 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以“七彩云南,我的家园”为主题,打造生态云南和谐美好的形象。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影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户外公益广告等宣传媒介,“唱响一首歌,叫响一句口号,树起一面旗帜”,整合“环境日”、“水日”、“地球日”等重要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具有地域特色和创新理念的环境宣传活动,组织百名记者、艺术家“走进七彩云南”系列活动,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展示云南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的成效,彰显省委、省政府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和谐云南的坚强决心和实际行动。要把环保知识和实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大、中、小学校教育,在相关课程中融入环境教育的内容,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绿色环保体验活动,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厂矿企业、大中学校、党政机关和农村,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逐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环保教育体系。倡导生态型、环保型旅游方式,积极推动旅游行业开展“七彩云南生态旅游”活动,编写介绍云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宣传资料,培训绿色导游,在风景名胜区和重点旅游区开展“七彩云南,我的家园”的宣传推介活动。昆明、大理、丽江、玉溪等与国内外其他城市建有友好(姊妹)城市关系的州市,要主动与对方加强生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和城市污染防治技术,提升我省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今年,拟与亚行合作举行一次以“保护与发展”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宣传我省的环保事业,树立云南环保的形象。加强与国内外环保NGO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坚持正面引导,依法管理,打好主动仗。 (七)实施节能降耗行动,优化经济增长方式 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要启动实施“百户企业节能行动计划”,落实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责任制;着力抓好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建材六大重点耗能行业以及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启动“五个一批”示范工程建设,即:抓好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促进企业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节约原料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抓好一批生态工业园区,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抓好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示范工程,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抓好一批高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项目,增强节约资源和利用、处理、回收的科技支撑;抓好一批废弃物处置和回收利用示范点建设,提高工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集中处置的能力。要认真总结洱源、开远、普者黑三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的经验教训,加强对循环经济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以及重大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要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整合优势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聚集。逐步实行行业用水定额制度,编制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节水规划,推行工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中水回用。要推广使用城市节水设备和产品,改造供水管网,推进中水资源化,提高重复用水率,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改造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建筑节能,优先使用太阳能等环保能源。要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筛选、推广和示范一批环境科技实用技术,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继续抓好全省80家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审核验收工作,加快研究和推行激励企业转入清洁生产的经济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
1、全省环保系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环保大会精神和《决定》,深刻认识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怕艰难,不辱使命,勤奋工作,开拓前进。环境保护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科技含量高、专业技术性强的工作,做好环保工作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环境专业知识。目前,全省环保队伍的思想作风、创新意识、专业水准、职业精神和人员结构都存在很多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考验和挑战。为此,必须把加强思想理论和专业技术学习培训、提高环保队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用先进的思想理论体系和现代环境科技知识武装环保系统的干部职工,努力提高全省环保队伍的环境执法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全省环保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2007年起,新任职的市县环保局长、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监测站长、监察支队(大队)长都要接受岗位任职培训和资格考试,其他同志每年都要参加1至2项专门培训。学习培训要注意兼顾工作学习两个方面,学习培训的方式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多种形式。要防止借组织学习培训之名乱收费,增加基层的负担或搞变相公费旅游。 2、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监管惠民的思想,融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省局机关要带头克服官僚主义衙门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基层,打基础,实实在在地为基层办事,为基层服务。今年,要有3个监测二级站达到国家局验收标准,10个监测三级站在实验室分析能力上达到国家局验收标准,36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要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去年没有配备环境执法车辆的县局,今年全部配齐。省局要建立挂钩联系基层环保工作制度,省局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州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分别联系一个县区环保局。省局与州市县局还可以采取干部上挂下派的形式,实行任职轮岗锻炼,增强省局与各州市县局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增进友谊,团结协作,共同为全省环保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工作。省局机关要带头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少做表面文章,布置工作,安排任务,都要从方便基层为基层着想出发,尽量减轻基层环保部门的负担,尽力为基层环保部门分忧解难。要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能不发的文件尽量不发。要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种检查评比活动,更不允许任何人利用省局的名义乱摊派,乱收费,搞创收。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党风政风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背向,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艰巨任务,清醒地认识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清醒地认识我们队伍中少数人身上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党纪国法意识淡漠、以权谋私、贪污腐化、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等方面的严重问题。当前,随着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提高,环保部门的权限扩大,管理的事务增多,加之有关法规、制度不完善,环保部门的干部职工被历史地推到了风口浪尖上,环保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在环境保护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出现的新矛盾、新特点、新形势,领导干部要严于自律管住自己,领导班子要风清气正团结向上,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预防、教育和惩治各个方面的工作,促进我省环保系统党风、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环境监管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相关责任人,配合监察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推动一批严重干预环境执法和无视环保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老大难问题的解决,维护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约束性和严肃性。 同志们,新时期环保工作,一头连着当前,一头系着将来,经济要发展,环境要优先,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新的一年里,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之中去,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努力完成今年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春节将至,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环保局和全省环保系统的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致以新春的祝贺和崇高敬意,祝各位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