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的实施方案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关于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的通知》(环监发〔2006〕27号)精神,结合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范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按照建设法制机关、责任机关、服务机关、人民满意机关的客观要求,推动全市环境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二)目标任务:一是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明显好转;二是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充分发挥窗口作用;三是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水平有较大提高;四是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有较大提高;五是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工作机制
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实施方案,是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为确保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领导小组。
组 长:宝龙强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李成忠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杨明耀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王 华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污控监督科科长)
赵荣华 (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武立辉 (市环保局法规宣教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成忠兼任,成员段胜发、番克玲、李鑫。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实施对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工作的具体领导,督促落实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内容;
2、负责组织抓好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工作的年度检查和考核,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材料和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三、承诺内容
一是严格执法、履行职责。重点抓好“四个一”:“12369”“一条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排污申报、排污收费“一个窗口”规范管理;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
二是依法执法、公正公平。对环境监管对象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公正执法,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做到环境监管“三个一样”:大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一个样;国有企业和外资、民营企业一个样;外地引进企业和本地企业一个样。
三是高效执法、政务公开。切实做到“五公开”: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行为规范;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决定机关、处罚措施及执行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文明执法、优化服务。认真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意见征求制度,采取每年一次征求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的意见;二是便民工作日制度,市环境监察支队“12369”环保热线及信访接待室,每天坚持八小时座班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工作;三是亮证执法制度,环境监察人员每次执法必须出示环境监察执法证,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四是现场执法回单制度,环境监察人员每次现场执法都由企业对执法人员的依法、文明执法情况签署意见。
五是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格实施“六不准”: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严禁“吃、拿、卡、要、报”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承诺主体
从事环境监察工作的全体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12369”环保热线管理制度。按照“12369”“一条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的要求,该项工作由番克玲负责,主要职责是工作时间负责“12369”环保热线投诉案件的接收和转处;休息时间负责转接报告。具体要求:“12369”环保热线举报投诉电话的处理,自接到电话后,属受理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处置,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积极配合,工作时间城区2小时内到现场,乡(镇)24小时内到现场,距离较远或特殊情况4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置。
(二)建立和完善一个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窗口”。本着便于管理和方便群众的原则,把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窗口”设立在市环境监察支队,“窗口”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主要由番克玲和段胜发负责。具体措施是:在支队办公室明显位置悬挂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窗口”标识牌。
(三)落实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该项工作主要由杨明耀具体负责,支队其他人员协办。工作要求是: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限内按信访渠道将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调处后进行反馈。具体要求:环境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市环保局分管领导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长理由。
(四)强化依法执法、公平公正,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该项工作由李成忠负总责,支队其他人员严格按照各自明确的职能、职责及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在实施现场环境监察、调查取证及行政处罚等方面必须严格做到对环境监管对象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五)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五公开”。该项工作主要由段胜发负责。具体措施是:在市局宣传栏设立“高效执法、政务公开”橱窗,将环境执法机构、人员身份、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行为规范、排污收费标准、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决定机关、处罚措施及执行情况、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监督。
(六)树立环保形象,认真执行“四项制度”。该项工作由杨明耀负责落实,支队全体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七)公正廉明,严格实施“六不准”。该项工作具体责任到支队每一个人员,并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法制教育。二是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止“吃、拿、卡、要、报”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监督和考核
为确保“五项承诺”得到落实,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五项承诺”的落实情况每年开展一至二次检查和考核,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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