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服务承诺制、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通知
局各科室、监测站、中心:
为认真做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意见》,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