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公养河二级电站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陵县公养河二级电站
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1.26万kw
建设单位:龙陵县欧华水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象达乡勐蚌村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主体工程占地21.376hm2,进场公路占用林地16.44hm2,共计37.816hm2。
项目投资:总投资6519.97万元,其中环保(含水保)投资为140.1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15%。
开工时间:2005年4月开工建设
建成时间:2006年11月
试 生 产:2006年11月试生产
环评单位:保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设计单位:保山市万润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及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保山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水保情况:项目建设编制有“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并获水利部门批准,编制了《龙陵县公养河二级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包括进场公路和电站主体工程)并经保山市环保局准予行政许可,同意项目建设。公养河二级电站主体工程于2005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11月建成,建设单位及时向保山市环保局提出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保山市环保局以保环字[2006]128号文批准,项目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委托保山市环境监测站于2006年5月和2007年5月分别实施了施工高峰期和竣工验收监测。2008年7月该工程水保设施通过保山市水利局和龙陵县水务局验收。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市环保局批复文件要求,有关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已按“三同时”建设落实。施工设计阶段,设计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原设计规模由3×3200kw调整为2×6300kw,取水坝闸门不能完全封闭,有0.25m3/s的下泄流量,灌溉期间停机,全部来水供给下游农田使用。弃渣场由7个变更为3个,电站枢纽和勐堆至雾板河公路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合计37.816 hm2,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共计32.652 hm2,产生弃渣总量522857m3,工程所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6548t,其中新增流失量为6260t。建挡渣墙总长197.9m,截流沟550m。
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弃渣场共布置挡渣墙共计工程量砌体2911.3m3,排水沟工程量砌体1825.3m3, )充分的保护了弃渣场地、料场和施工迹地等水土流失严重的部位;植物措施(植树162090m2,47020株)有效的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了自然资源。水保措施的实施将有效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恶化,项目建设在采取水保措施后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市、县环保部门多次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体上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
组织机构:公养河电站设厂长1人,下设安全生产部2人(部长1人、办事人员1人),驾驶员1人,取水坝、前池和进场公路看护各1人,运行8人(4班2运转)。没有单独的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环保工作由安全生产部兼管,看守员主要负责安全工作,同时兼做绿化等工作。
规章制度:公养河电站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取水坝、前池、进场公路维护值班员岗位职责”,规定了取水坝、前池和进场公路维护值班员的工作职责。
三、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生产工况:施工高峰期监测在各施工区域正常施工情况下进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电站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只有少量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电站发电机运行噪声较大,厂界噪声超标比较严重,但机房位于雾板河边,周围没有居民,不会对其他人群产生影响,仅对在电站生活区居住的电站职工有一定影响。
施工高峰期监测结果表明:3个施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个居民生活点区域噪声均达到标准要求;勐堆河水质类别达到Ⅲ类水体要求,雾板河水质仅达到Ⅳ类,超过水功能区划的Ⅲ类水体要求,原因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超标排放所致;但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因素已消失。
试运行期对取水口、电站尾水、雾板河尾水汇入口上下游水质进行4个断面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电站运行没有造成水质改变;雾板河电站尾水排放口下游水质降低为Ⅳ类,究其原因是电站生活污水超标排放所致。生活区水冲厕修建了化粪池,没有按照《环评表》要求做到“绿化使用,不外排”,粪便污水进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超标排入雾板河。厂界噪声超标,但厂房周围没有居民,发电噪声对居民不会产生影响。
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基本控制在核准占地范围内,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不存在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验收结论
公养河二级水电站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整改要求
1、健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取水坝下泄闸门应专人负责,作好运行记录,确保减水河段不断流,保证下游农业灌溉和人畜饮水。
2、按照市环保局保环发〔2004〕165号关于龙陵县公养河二级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要求,运营期设置化粪池对生活废水进行处理后用作绿化不外排,将现有水冲厕改造为旱厕,化粪池满后粪便可作农家肥使用,其它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绿化,以保证雾板河水质达到Ⅲ类水要求。
3、采取绿化措施,对3#弃渣场和取水大坝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提高公路沿线苗木成活率,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的后续管理。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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