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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县(区)环保局国庆节前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
新闻日期:2008-9-27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新闻作者:张晋平
 

保山市县(区)环保局
     国庆节前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

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庆节前保山市县(区)环保局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

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各类排污行为,落实应急准备措施,防范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未建设尾矿库,超期服役、不符合建设要求,存在溃坝、泄漏隐患的尾矿库,贮存含有毒有害废物的尾矿库是否采取防渗措施;检查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处置或利用等环节的环境事故隐患,各环节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和完善。

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要求:一是对各种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影响并污染饮用水源水质的企业,要依法关停或搬迁;二是对未建设尾矿库和发现有环境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经整改和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尽快予以关闭;三是对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处置或利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应急预案和对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建立或不完善的,必须责令限期建立和完善;四是各县(区)环保局的大检查,要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隐患查处不力、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要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市局对有关县(区)对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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