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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西南电极有限公司40000吨石墨电极生产线第一、二期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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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西南电极有限公司40000吨石墨电极生产线第一、二期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山西南电极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石墨电极生产线第一、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年产40000吨石墨电极生产线第一、二期建设,年产石墨电极2.3万吨

建设单位:保山西南电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隆阳区辛街乡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34017 m2

项目投资:总投资26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3万元。

开工时间:20056

建成时间:20066

试 生 产:20091

投产时生产能力:年产2.0万吨石墨电极

实际生产负荷:87%

环评单位:保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及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保山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执行情况:该公司在未办理环境保护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056月开工建成10台条形石墨化炉、6台精加工车床及配套设施,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5000吨石墨电极,并于20066月建成投产。2008年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企业编制了《40000吨石墨电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保山市环保局以保环准[2008]62号文准予行政许可,同意项目建设。生产规模扩建至年产23000吨,20081224建设单位向保山市环保局提出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试生产申请,保山市环保局以保环准[2009]1号文批准项目投入试运行。20098月建设单位委托保山市环境监测站实施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调查。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环保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市环保局批复文件要求,主体工程(环保措施)基本按“三同时”建设落实。环保设施建设情况:一是对石墨化车间进行了厂房封闭;二是精加工车间加装了一套正压布袋收尘器;三是新建了污水沉淀、循环收集池;四是对厂区周边进行了绿化。

环保管理机构建设及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保山西南电极有限公司的环保工作主要由厂长负责;制定了《保山西南电极有限公司环保工作制度》。

项目建设期间,市、县环保部门多次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体上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

三、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

生产工况: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水污染物:监测调查报告表明,利用沉淀池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悬浮物有超标现象,但全部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厂界噪声:监测调查报告表明,部分噪声监测点夜间超标排放,但经现场调查,该厂周围没有居民居住,生产噪声对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颗粒物(碳黑尘):监测调查报告表明,颗粒物(碳黑尘)排放速率达标。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碳黑尘):监测调查报告表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碳黑尘)达标。

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监测调查报告表明,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达标。

固体废物:监测调查报告表明,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隆阳区垃圾处理场。

四、验收结论

  保山西南电极有限公司40000吨石墨电极生产线建设项目第一、二期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手续基本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五、整改要求

1完善环保管理机制。加强除尘系统及废水沉淀池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其余各种污染物必须稳定达标排放

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必须收集到的石墨粉尘定点堆放至仓库内,尽量综合利用,严禁放置于露天下

    3、加快厂区绿化步伐,进一步减轻景观影响。

 

 

  

                        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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