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局长致词组织机构环保信息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环境管理环保科技自然生态环境监察环保世纪行县区简介
 
龙陵县蛮关河二级电站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公示材料
阅读次数:
 

龙陵县蛮关河二级电站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陵县蛮关河二级电站

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1×2500kw

建设单位:龙陵县蛮关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龙陵县勐糯镇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工程实际占地面积2.58hm2,其中永久占地2.25hm2,临时占地0.33 hm2

项目投资:总投资154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2.57万元。

开工时间:20075

建成时间:200810

试 生 产:200812

环评单位:大理州环境科学研究所  保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及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保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水保情况:项目建设编制有“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并获保山市水利局批准;编制了《龙陵县蛮关河二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保山市环保局以(保环许准〔200645号)准予行政许可,同意项目建设。蛮关河二级电站主体工程于20075月开工建设,200810月建成。20099月该工程水保设施通过保山市水利局验收。200810月建设单位向保山市环保局提出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试运行申请,保山市环保局以保环准〔200874号文批准项目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委托保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于200912月实施了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市环保局批复文件要求,有关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基本已按“三同时”建设落实,电站规模、运行方式等与环评文件要求一致,工程内容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仅总投资从1608.68万元减少到1547.8万元;原设计的引水渠为明渠,实际建设改为暗渠;工程实际占地面积略有增加;原设计建设3个弃渣场,实际建设了1

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中共完成了土石方回填利用2.5万立方米浆砌石1.36万立方米,混泥土浇筑2.695万立方米,钢筋制安206.78吨,金属结构安装242吨,绿化面积11550平方米。水保措施的实施将有效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恶化,项目建设在采取水保措施后基本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各级环保部门多次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体上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

组织机构:因电站规模较小,未专门设置环保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环保工作主要由办公室兼管,办公室主任负责。

规章制度:蛮关河二级电站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只是在电站规章制度中,专门制定了“巡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三、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生产工况: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电站施工期对蛮关河水环境进行了监测,电站施工对水质有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较小。

试运行期对电站取水口、发电尾水进行断面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电站运行没有造成水质改变,符合水质标准;电站发电机运行噪声较大,部分厂界噪声测点超标,鉴于电站周围300内无居民,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基本控制在核准占地范围内,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不存在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验收结论

  蛮关河二级电站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整改要求

1、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岗位负责人。严格按照报告书、批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蛮关河取水口足额下泄生态、农灌用水,并指派专人负责、作好运行记录,杜绝减水河段断流。

2、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妥善处置,不得排入河道污染水体。

3、建议对厂房后边坡实施安全排查,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确保边坡稳定、厂区安全。

 

 

 

                       年一月十四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在线交流联系我们
云南省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电话:(0875)2191022 Email:master@bsepd.gov.cn
主 办: 云南省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 蓝网信息技术_永昌线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