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党西河磨东电站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党西河磨东电站工程
项目规模:设计装机2×1000KW,实际装机2×1.6MW。
建设单位:保山市磨东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隆阳区瓦房乡党西坡脚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工程实际占地面积4.407hm2,其中永久占地3.904hm2,临时占地0.503hm2;
项目投资:总投资1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9.49万元。
开工时间:2007年3月
建成时间:2010年10月
试 生 产:2011年8月
环评单位:保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保山市环境监测站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保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水保情况:项目建设编制了《隆阳区党西河磨东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保山市水利局以(保水[2006]336号)进行了批复;2010年,保山市水利局以《关于印发隆阳区磨东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的通知》(保水[2010]240号),对该工程水保设施进行了验收。建设单位委托保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隆阳区党西河磨东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保山市环保局以(保环许准〔2007〕5号)准予行政许可,同意项目建设。
磨东河电站主体工程于2007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建成。同月建设单位向保山市环保局提出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试运行申请,保山市环保局以保环准〔2011〕49号文批准项目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委托保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1年7月实施了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市环保局批复文件要求,有关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基本已按“三同时”建设落实,运行方式等与环评文件要求一致,设计装机容量2×1000kW,实际装机容量为2×1600kW,经保山市发改委以(保发改能源[2008]570号)文件批复;施工道路充分利用现有村庄道路,未新建临时施工道路;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弃渣场8个,实际取消1#、8#渣场,增设9#、10#渣场;弃渣场实际占地面积约0.503hm2,弃渣量约2.573万m3,比批复水保方案分别减少1.327hm2、0.287万m3;取水口直接设在大磨坊泉眼处,未在磨东河上建拦河坝,原计划开采的土料场未使用,本工程未设砂石料、土料场;由于增大装机容量等原因,总投资从997.74万元增加到1730万元;工程实际永久占地面积略有增加。
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中累计完成土石方开挖3.1886万m3,土石方回填利用0.7601万m3,弃土石方2.573万m3;浆砌石0.8134万m3,混凝土浇筑0.254万m3,钢筋制作安装17.4吨,金属结构安装268吨。水保措施的实施有效避免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恶化。项目建设期间,各级环保部门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体上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
组织机构:无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环保工作主要由站长兼管。
规章制度: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运行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三、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电站施工期未对大气环境、施工废水、噪声进行监测,但从环保日常监管来看,未接到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环境投诉。
电站试运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监测结果表明,党西河电站下游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改变;离厂房最近的是本电站生活区,生活区超标2.6分贝,因为生活区是离厂房最近的居住区,其他居民区离厂房1km以上,所以噪声经距离及障碍物阻隔衰减后,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小;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基本控制在核准占地范围内,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不存在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验收结论
隆阳区党西河磨东电站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整改要求
1、完善项目沿线植被恢复及弃渣场复垦,加快厂房、生活区绿化、美化工作步伐。
2、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